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团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团内民主评议
2.团支部“对标定级”
3.年度团籍注册
二、工作对象及具体指引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青年学生均须参会。
(二)团内民主评议
1.对象: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但如要参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则必须参与团员教育评议,且结果为优秀。实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为了解学生本学年整体情况,建议各团支部将评议对象扩大到班级全体成员,即包括非团员的青年学生。
2.评议要求:
①每个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学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学习了解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主题。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班团活动等结合开展。
团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和青年的要求和期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突出大学生团员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②全体团员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结合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同学对其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民主测评投票,最终由班主任、助班、团支委召开会议,综合个人评价、同学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级,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团员数量不超过评议团员人数的30%(参评团员人数乘以30%后结果舍去小数点、取整数为“优秀”人数,例如某班级团支部团员参评人数为15人,即15X0.3=4.5,则“优秀”人数为4)。本学年度新发展团员也可参评,算入团支部计算基数。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基于2025年五四评优工作,此次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议为优秀的同学原则上必修加权成绩应位于小班前50%,近6个月的志愿时长增长不低于6小时(2024级不低于2小时)。
③评议结果须在团支部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团委审核备案,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本支部团员评议结果(上传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24:00,操作指引见附件6)
④团员教育评议非常重要,请各支部重视并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教育评议开展过程要求严肃严谨,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和团干部方可申报各级团内评优评奖,学院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学院团委将随机抽查各支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⑤若支部内成员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其等级一般为优秀或者合格。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⑥团员因故不能到会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组织生活会应有学院专职团干、指导教师(班主任)参与指导。
3.评议基本流程
①齐唱(奏)团歌;
②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③支部团员(建议所有同学)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1),围绕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同学对其评议,交流心得体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④开展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班主任、班助不参与投票。会前由团支书自行制作线上投票表单,投票需设置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若给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需备注好理由,否则该投票无效;
⑤班主任或助班点评讲话;
⑥重温入团誓词;
⑦会后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三)团支部“对标定级”:
除流动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其余团支部均需完成对标定级(参评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对标定级”需为5星),工作指引见附件2。
(四)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具体安排 |
时间安排 |
团内民主评议 |
将《班级学生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附件4)、《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打包命名为“xx班级+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发送至邮箱2643899510@qq.com; 同时各支部书记需自行登录智慧团建将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板块)和评议结果录入等待上级审核。 |
12月22日前 |
对标定级 |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
12月21日前 |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 |
12月26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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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抽检各学院开展工作情况 |
12月2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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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团籍注册 |
各班20日前线下到小白房统一提交团员证进行盖章注册;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
12月20日 |
1.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支部全覆盖,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应有班主任参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各团支部应作好会议记录,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五四推优、推优入党、干部考核、团学代表等评优评奖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团支部,将直接取消2024-2025年度五四评优资格。
3.各支部须在开会前(至少提前24小时)联系各班驻班委员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告知驻班委员(线上开展则告知会议码),对会议进行监督。
4.因“智慧团建”系统中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定级”录入暂未开通,录入时间待后续通知。
风景园林学院团委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