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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时间:2024-12-13


全院各支部、各本硕博同学

根据校团委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践主题

“科创乡村 · 青年实干”返家乡实践

二、实践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硕博研究生

支持鼓励专业教师和专职团干带队参与实践,支持鼓励跨校区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支持研究生、本科生依托导师各类课题或产学研项目结合实践主题组队投身实践活动,支持各同学依托主持或参与的科研兴趣项目、创新实验计划、双创项目、青年先锋队(入党积极分子)实践活动等开展社会实践。

三、实践内容

(一)“返家乡”岗位实践

鼓励青年学生积极报名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7.“返家乡”社会实践操作指南,结合“返家乡”“逐梦扬帆”和“青年实干家计划”等相关要求,指导学生返乡参与政务实践、岗位实习、基层治理、公益服务等实践,引导青年学生走近基层、扎根基层,在服务人民中增长见识、增长才干。各支部参与率和个人参与活动表现,将作为“五四评优”参考指标。

(二)主题实践

1.争做红色基因传承者

聚焦新时代伟大成就,结合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校本红色文化传承,鼓励青年深入基层开展红色理论宣讲展示发展成就等红色实践,在实践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2.争做乡村振兴扎根者

农业新质生产力为引领,聚焦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等国家战略,面向新农业、新乡村、新农民、新生态,依托科技小院风院科技小院信息见附件11、科创团队科研兴趣计划、创新实验训练计划,围绕城乡融合、智慧农业、产业振兴、生态宜居等领域开展实践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青动能

3.争做文化传承推动者

鼓励青年深入家乡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文化古村落,通过实地考察、采访传承人等方式,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与传承现状。融合现代科技与创意,通过数字技术激活非遗文化传承,实现文化多元交互,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注入青春活力特别鼓励学院同学或团队结合专业特色,利用好学校或社区小微文化载体,开展文明实践宣传活动,对于开展宣传成效好的团队或个人,学院将给予奖励。

4.争做科技创新先锋者

依托“挑战杯”、“创青春”等项目孵化,鼓励青年结合科技创新前沿、产业发展方向、地方发展需求等,开展创新实验、技术转化、成果落地等科创实践,把青春智慧转化为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投身农业强国建设的火热实践。

5.深化团学班团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鼓励班级、各学生部门通过寒假实践,结合网络联动,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促进班级、学生组织从制度优化、形式创新、共享共进等多重维度,开展建设创新、深化改革探索,让集体共建为个人成长提供良好引领和助力促进广大同学,特别是学生骨干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提升示范引领实效。学院将参照暑期社会实践立项专项团队,并根据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给予经费资助。

四、实践方式

每位同学均可根据实际和自身实践安排选择参与形式,可个人可团队,也可个人和团队形式共同锻炼。参与多支多项实践活动(禁止多处挂名、酱油混分)同学,符合活动要求均被认可有效参加,达到推优评优等条件、从所在的某一支团队和班支部予以推优(不重复推优)。

(一)实践形式

鼓励学生通过个人和团队形式开展实践,原则上按照“返回家乡、就近就便”原则在家乡所在地、假期常住地开展实践,鼓励创新实践载体,利用新媒体平台采 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云直播”等“云实践”, 不断探索更有特色、更有效果、更接地气的实践途径。

(二)实践材料提交

1.团队形式

团队为单位2024年12月1820前将附件1.《2025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与附件5.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6.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成员信息表(有意愿申报重点团队的团队需填写附件2.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表)发送至实践部官方邮sicaufysjb@163.com.

注:申报团队实践,团队可按成员数的20%-40%推荐先进个人;获院级优秀团队,可按成员数的30-50%推荐先进个人,可按成员数的30-60%推荐先进个人;获校级十佳等,可按成员数的40-60%推荐先进个人。

2.个人形式

个人社会实践填写附件6.2024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与附件7.2024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成员信息表》在班级负责人处汇总,并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官方邮箱sicaufysjb@163.com。

注:个人按班级非团队参加实践人数的5%-10%推荐优秀个人。

既计划个人开展,又准备参与团队者,个人信息从班级提交,团队信息从团队提交。电子档材料2024年12月1820以压缩包形式(普通团队压缩包命名为“普通+团队名称”;申报重点团队压缩包命名为“申重+团队名称”;个人社会实践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个人社会实践”)发送到风景园林学院团委实践部官方邮箱sicaufysjb@163.com.

、实践要求

(一)参与要求

实践时长原则上不少于7天,不要求一定连续不间断开展,可根据实际分阶段、分工进行,总时长包括线上线下各项宣传交流活动等。其中,团队形式鼓励团队协调开展,自行统筹,集体参与。

()参与形式

1.团队形式

团队成员为一般情况下为5-15人,若部门、班团集体组队人数较多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多个“分队”,学院备案时,以“分队”为单位单独报备。每个团队均须有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根据依托形式实际情况填报,一般为项目指导老师、部门/社团指导老师、班主任、毕业设计/论文导师等(须征得相关老师同意)。

2.个人形式

“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以个人形式参加,通过注册登录返家乡系统(见附件7.“返家乡”社会实践操作指南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报名参加家乡或者其他地方的返家乡实践。其他主题,也可以个人形式开展。

注:每位同学均可根据实际选择参与方式,也可根据时间和工作需要等安排,参与多支多项实践活动(不鼓励多处挂名、酱油混分)符合活动要求均被认可有效参加,达到推优评优等条件、从所在的某一支团队和班支部予以推优(不重复推优)。

六、实践资助

(一)重点团队申报与资助

重点团队采用申报遴选制,各团队可根据团队计划开展实践活动内容自行向学院申报(由多支分团队组成的团队,以总队为单位申报),学院组织专家予以评选推荐,原则上本学年评选不超过申报总数量10%的院级重点团队(如申报团队情况较好,可酌情增加),并根据开展实效给予每队不超过500元/队的后续经费支持;并从中推荐2支参选校级重点。入选校级重点团队,校级重点团队给予1000元/支的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形式为限额报销,立项后划拨基础支持经费500元,考核合格后给予后续支持经费500元(获校级重点团队资助的院级重点团队,原则上不同时享受院级资助),并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社会实践重点团队。

申报要求见附件8.《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考核办法

(二)学生自筹

其余经费可由同学通过赞助、公益组织合作、学院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

(三)后续及其他资助

学院结合实际开展情况,在开学时期通过评优奖励的方式予以部分普通团队后续资助,具体方案依据学校开学评优表彰方案发布后再行公布。

、总结表彰

()实践总结

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团队/个人需提交社会实践项目报告见附件3.《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参考(团队)》/附件4.《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参考(个人)》)校级重点团队需要额外提交结项表(附件9.《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结项表》),学院对团队和个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在第二课堂成绩(社会实践版块)记分。具体细节以学校开学通知为准。

2025届毕业班学生务必核对个人二课毕业要求,依托实践完成毕业审核基本要求(202020分、202135分,2022/2023级50分)

(二)后期表彰

校、院团委将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展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品牌项目、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社会实践优秀视频、社会实践优秀图文等奖项的评选表彰。具体细节详见开学通知。

.补充要求

(一)加强管理

坚守安全底线,学院同学要增强安全意识,提前了解服务地自然条件,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处置。

(二)积极宣传

扩大影响范围,宣传效果好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充分利用“创青春”官网、中国青年网、四川共青团网、中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网站、四川农业大学团委、学院官网等媒体平台,做好优秀团队及个人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我院学生社会实践的影响力。

如有疑问,欢迎加入风景园林学院社会实践交流群(群号:①569552038②600340138③738759478④143158423)或咨询风景园林学院团委实践部:吴同学:2015428716、徐同学2095334215、黄同学:3334865931。


附件1.2025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

附件2.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表

附件3.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参考(团队)

附件4.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参考(个人)

附件5.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6.2025年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成员信息表

附件7.“返家乡”社会实践操作指南

附件8.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考核办法

附件9.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结项表

附件10.社会实践校外宣传媒体平台说明

附件11.风景园林学院科技小院信息表

风景园林学院团委

2024年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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