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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版块”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30


2025届各小班、毕业生: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二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物理排序第一作者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物理排序第一作者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均不在此次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流程

1.830-93日,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以及论文期刊封面、检索目录、正刊论文pdf全文、发明专利查询结果、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等。成果认定汇总表及支撑材料需提交电子档,并按申报类别单独建立文件夹,压缩包以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至邮箱763459548@qq.com

2.94-7日,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天。

3.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学术成果认定截止至202491日前。

2.提交时间:93日上午1200前发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不再进行认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风景园林学院团委

2024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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