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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后期材料收集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9


全院各实践团队、各同学:

根据学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风景园林学院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后期材料收集及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

全院本硕博学生,特别事关本科生毕业审核、综测核算、推免审定,请各年级同学认真核对二课学分,按要求提交材料,通过实践完成相关学分认定。

二、基础要求

在校本科生需全员参加社会实践(入党入团、评优推优主要指标),各班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率需达100%(班团评优主要指标)。以提交实践报告为依据,格式详见附件1(在校实践、在相关老师指导的项目中实践、或实践场域涉及多个单位,无法确定证明单位盖章的,可请班主任、指导老师据写意见,随本次材料一并交至学院,学院统一盖章,并核对有效二课分)

参加风景园林学院实践团队(队长为风景园林院同学)的外院同学请将相关实践材料交至风景园林学院;参加外院实践团队(队长为外院、在外院报备团队)的风景园林学院同学所交的材料请按照队长所在学院相关要求,交至队长所在学院。

所有基础材料提交合格的团队/个人,方为社会实践活动认定成功,可获得二课及综测学分,并参与社会实践评优。

(一)提交形式

团队形式上学期期末完成团队报备,并且按学院相关要求提交团队实践报告、活动照片等社会实践等后期材料后,方可队进行民主推选评优。未完成报备的团队的成员,只能以个人实践条件参与认定和评优

个人形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个人实践报告、活动照片等社会实践后期材料的提交后,班级内部民主推荐参与评优。

(二)提交内容:

1.校级重点团队
附件
1.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报告》
附件
1.32024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结项表》
附件
1.4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基础分加分表》

附件1.52024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总表》
(压缩包命名“校重+**团队)

2.院级重点团队:
附件
1.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报告》
附件
1.4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基础分加分表》

附件1.52024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总表》
(压缩包命名“院重+**团队)

3.一般团队/个人(个人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附件1.1《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个人)报告》或附件1.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报告》

附件1.4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基础分加分表》

(压缩包命名“**团队/**班”)

注: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在学校开展社会实践的,“单位意见”由指导老师填写,学院统一进行盖章;在确定地点或单位参加实践,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若实践地无法签字盖章,或实践场域涉及多个单位,无法确定证明单位盖章的,可请班主任、指导老师据写意见,正常提交未盖章版本,将由学院统一进行盖章。

三、评选项目与要求

集体奖

申报材料见附件2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集体奖评选材料》,申请各级集体奖的团队均只提交一份申请文件,学院评审组将按照各级评选标准进行分别推荐,符合校级推优基本条件,但未推荐参评校级十佳/优秀团队,原则上推荐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若只参评院级优秀,请自行在附件2汇总表中备注。

1. 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各团队

(2)评选标准:紧扣主题,结合专业,内容丰富,实践时长不少于7,有老师全程指导。AB类媒体发表不少于1篇或2篇或院级媒体报道不少于3篇(含校、院级微媒平台)。原则上应高质量完成1项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或成果展示册等,获实践单位或服务地相关部门认可,有官方开具的表扬信、成果采纳证明等。

(3)评选指标:评选不超过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总数15%的团队(约19支)为院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4)奖励:奖状,团队可按不超过团队人数20%推荐校级先进个人,按不超过团队人数30%推荐院级先进个人。

2.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申报主体:择优推荐不超过社会实践团队总数15%的团队(约19支)参与校级评选

(2)推荐标准:紧扣主题,结合专业,内容丰富,实践时长不少于10,有老师全程指导。高质量完成1项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或成果展示册等。AB类媒体分别发表不少于1篇和2篇报道。原则上应获实践单位或服务地相关部门认可,有官方开具的表扬信、成果采纳证明等。

(3)奖励:奖状,团队按不超过团队人数30%推荐校级先进个人,按不超过团队人数30%推荐院级先进个人。

3.校级社会实践十佳团队

(1)申报主体:从校级优秀团队中择优推荐1支团队参评

(2)推荐标准:紧扣时代所需,主题突出。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实践时长不少于10,团队涵盖本硕博、由多支分队构成、有老师全程指导,获评院级重点支持项目原则上优先。至少完成2如高水平实践论文、调研报告、成果展示册等成果AB类媒体分别发表不少于2篇和3篇报道,社会认可度高。获实践单位或服务地相关部门认可,有官方开具的表扬信、成果采纳证明等。

(3)奖励:奖牌、奖金1500元/支,团队按照不超过团队人数40%评选校级先进个人、不超过团队人数40%评选院级先进个人。

(二)个人奖

申报材料见附件3.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奖评选材料》,各团队报备人员时,做好严格排序按对应比例评选各级优秀个人,校、院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不重合、不兼评。

根据相关政策,硕博研究生仅提供校级个人奖奖状;20/21级本科生只有校级个人荣誉进行二课附加分赋分。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参与同学(含硕、博研究生)。

(2)评选标准:社会实践积极主动,在团队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带领团队高质量完成实践报告,受到实践单位的认可。

(3)评选指标及流程:各类别按对应比例推荐评选;

各团队最终可申报校/院级优秀个人评选比例需待学院、学校评选结束并发布名单后方可确定。各团队可根据团队评选结果按相关比例进行校、院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推荐;按比例核算每类别取整推荐(只舍不入)

“个人”类别推优以班级为单位,以非团队参加实践的学生人数为基础,按比例算取后四舍五入,未满1人按1人计,无人参与个人实践的班级,不参与此项推荐(请各班负责同学仔细核对,错报漏报,班级自行负责,学院不予补报)。

(4)奖励:奖状,获评优秀个人的同学(本科)赋二课德育-社会实践板块附加分2/3分(院/校)。

(5)各类别先进个人比例具体分配参考如下

类别

评选院级先进个人比例

评选校级先进个人比例

个人

院优5%(全院个人实践人数)

校优5%(全院个人实践人数)

普通团队

院优20%

校优20%

院级优秀团队

院优30%

校优20%

校级优秀团队

院优30%

校优30%

校级十佳团队

院优40%

校优40%

2.优秀通讯员

(1)申报主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或团队专职通讯员。

(2)评选标准:宣传意识强,能及时报道社会实践开展情况,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AB类媒体上发表稿件4篇。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每个班级或团队限报0-1人,学院择优向校团委推荐0-2,参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通讯员;其余达到评选标准者及未获批校级优秀者获评院级优秀通讯员。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成果奖

申请格式参考附件4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奖评选材料》,并严格按照说明进行命名整理。

1.社会实践优秀视频及图文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故事、视频和摄影作品。

(2)评选标准:主题明确,能真实反映实践内容; 作品具有较强艺术性、逻辑性; 作品在各大媒体发布,获主流媒体认可,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力。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 建议分辨率为1280*7201920*1080, 超过100MB需上传网络提交链接; 图片大小要求1~15MB,格式为PNGJPG, 图片以“风景园林学院XX团队在XXX命名。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学院评选组从申报项目中择优向校团委推荐3-4参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视频及图文。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2.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2)评选标准: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结构严谨,调查分析方法科学有效,提出具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实践地或相关部门采纳、认可或表扬等。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学院评选组从申报项目中择优向校团委推荐0-3参评校级优秀调研报告,另评选0-6院级优秀优秀调研报告。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3.优秀公益科普课程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公益科普课程。

(2)评选标准:课程设计完整,教具丰富,特色鲜明,成体系,可推广。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学院评选组从申报项目中择优向校团委推荐0-1个参评校级优秀公益科普课程,另评选0-3院级优秀公益科普课程。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基地。

(2)评选标准:与学院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相结合,满足学生开展长期项目化、品牌化、专业化社会实践基础条件; 建立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年,团队至少在基地开展3次以上社会实践; 团队曾获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或社会实践十佳团队不少于3项(次);相关实践活动在各类媒体报道不少于5

(3)评选指标及要求:学院按要求向学校推荐,全校评选不超过30个。

(4)奖励:挂牌“四川农业大学科创乡村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该项由团队申报,学院综合推荐。

四、推优方式

1.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同等条件下团队/成员本季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校(地市)级表彰,在国家级、省级、校(地市)级、院级官方媒体报道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推选次序按对应级别排列)

2.学院评选采用申报遴选制,各团队可根据团队实际开展实践活动内容自行向学院申报。学校团委最终从各学院推荐项目中审定和遴选校级社会实践各类优秀团队/成果(获校级各类优秀的,不再获评院级奖励)。

五、参与方式

1.请参与评选风景园林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的团队或个人(以小班为单位)由团队负责人/小班负责人统一于202492日下午1800前将评优材料(除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外的评优项目,邮件命名***团队/***班)打包发至实践部官方邮箱sicaufysjb@163.com

2.校、院级先进个人各团队最终可申报校、院级先进个人评选比例需待学院、学校评选结束并发布名单后最终确定。

届时请各团队根据团队评选结果按相关比例进行校、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并于2024981800前将附件3.12024年暑期校、院级先进个人加分名单》打包发至邮箱 sicaufysjb@163.com

六、其他

(一)团队成员评优归属

以团队队长立项所在学院社会实践评优细则为准,即,风院学生参加其他学院团队,以其团队所在学院评优标准执行;其他学院参与风院立项团队,以风院标准评优。

(二)转专业问题

团队实践,转专业不受影响,参照团队归属学院标准推荐;个人实践,相关推荐回原学院原班级

(三)团队人员临时变动

原则上,此次评优团队提交的成员信息表应与立项提交的成员信息需一致,不得随意增添成员、更改成员。如确有变化,须指导老师或实践单位提供证明或说明。

(四)参与多个团队、多项实践活动者

相关同学实践活动参与分,以二课年度计分要求为准,推优出口有且只能选择一支立项团队或所在班级,且校院荣誉不重合。


如有疑问,欢迎加入风景园林学院社会实践交流群(群号:①569552038600340138738759478143158423)或咨询风景园林学院团委实践部:吴同学:2015428716、徐同学:2095334215、黄同学:3334865931

风景园林学院团委

2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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