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委员会:
组 长:廖 鹏
副 组 长:冷 军 杨 欣
成 员:覃雪莹 李劲松 王 思 廖翌杨 袁驰宇 王宇峰 王定敏程 罗智凯 袁 斌 王 鹏 王 维 刘梦如 李建军 杨爱琳 李雨柯 邓 智 武佩佩 钟奇宏 何 青 杜金哲 李威骏 袁启梅
二、参评时间范围:2010年5月-2011年3月
三、评选宗旨: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优建立良好竞争机制,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推动全校学生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学生会(考核基础分100分,通过答辩评定;基础分和加减分项得分之和为学院学生会总分)
1、参评对象:各学院学生会
2、评分细则:(见附件1)
(二)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1、参评对象:学生会系统全体学生干部
2、参评条件:
(1)符合《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干部任职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生年度德育考核成绩民主测评结果为优秀。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无补考、重修。
(5)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热爱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集体观念强,在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能起好表率作用。
(6)群众基础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7)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和自身本职工作。
(8)及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并能主动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工作开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学生会年度人物
1、参评对象:从本年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中产生。
2、参评条件(在达到“先进工作者”参评条件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班级前二分之一,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艺体类学生通过四川省英语三级考试)。
(2)积极参与班、团活动,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3)参加文体活动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至少一项院级及以上的文体活动。
(4)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作为负责人组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会
各学院学生会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条件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不多于2000字),通过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组织的评优答辩会评选五个优秀学生会(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由校区学生会组织自评、答辩后各推荐一个优秀学生会报评审委员会审定。校本部自评分前六的院学生会进入答辩会,答辩会得分前三的院学生会即获评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基础分100分,设加减分项,根据答辩情况予以考核认定打分。
(二)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部门初审后,再由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院学生会根据相关条例各推荐8人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被推荐者需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2)。
(三)学生会年度人物
由个人提交申请书和个人事迹材料(不多于1000字),所在学生会初审合格后,校学生会、各校区学生会、各院学生会各推荐0-1人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选出0-10人,即为学生会年度人物。被推荐者需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 “学生会年度人物”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5)。
六、评选时间
1、校本部各学院优秀学生会、学生会年度人物相关申报材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先进工作者统计表》于4月8日前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2、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推荐的优秀学生会相关申报材料、学生会年度人物相关申报材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先进工作者统计表》于4月13日前报校学生会。
3、4月9日-4月18日进行审定、答辩,4月19日-21日公示。
4、4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
七、奖励标准
1、优秀学生会:颁发奖杯、奖金(800元/个)。
2、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
3、学生会年度人物颁发证书、奖牌。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