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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2010-2011年度评优表彰实施意见

作者:   审稿人:网络与程序开发部     时间: 2011-04-01


一、评审委员会: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覃雪莹  李劲松      廖翌杨  袁驰宇  王宇峰  王定敏程     罗智凯             刘梦如  李建军  杨爱琳   李雨柯    智 武佩佩  钟奇宏 何    杜金哲 李威骏 袁启梅

二、参评时间范围:20105月-20113

三、评选宗旨: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优建立良好竞争机制,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推动全校学生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学生会(考核基础分100分,通过答辩评定;基础分和加减分项得分之和为学院学生会总分)

1、参评对象:各学院学生会

2、评分细则:(见附件1

(二)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1、参评对象:学生会系统全体学生干部

2、参评条件:

1)符合《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干部任职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生年度德育考核成绩民主测评结果为优秀。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无补考、重修。

5)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热爱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集体观念强,在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能起好表率作用。

6)群众基础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7)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和自身本职工作。

8)及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并能主动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工作开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学生会年度人物

1、参评对象:从本年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中产生。

2、参评条件(在达到“先进工作者”参评条件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班级前二分之一,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艺体类学生通过四川省英语三级考试)。

2)积极参与班、团活动,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3)参加文体活动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至少一项院级及以上的文体活动。

4)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作为负责人组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会

各学院学生会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条件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不多于2000字),通过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组织的评优答辩会评选五个优秀学生会(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由校区学生会组织自评、答辩后各推荐一个优秀学生会报评审委员会审定。校本部自评分前六的院学生会进入答辩会,答辩会得分前三的院学生会即获评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基础分100分,设加减分项,根据答辩情况予以考核认定打分。

(二)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部门初审后,再由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院学生会根据相关条例各推荐8人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被推荐者需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2)。

(三)学生会年度人物

由个人提交申请书和个人事迹材料(不多于1000字),所在学生会初审合格后,校学生会、各校区学生会、各院学生会各推荐0-1人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选出0-10人,即为学生会年度人物。被推荐者需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 “学生会年度人物”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5)。

六、评选时间

1、校本部各学院优秀学生会、学生会年度人物相关申报材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先进工作者统计表》于48日前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2、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推荐的优秀学生会相关申报材料、学生会年度人物相关申报材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先进工作者统计表》于413日前报校学生会。

349日-418日进行审定、答辩,419日-21日公示。

44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

七、奖励标准

1、优秀学生会:颁发奖杯、奖金(800/个)。

2、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

3、学生会年度人物颁发证书、奖牌。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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