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同学:
为表彰我校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优秀本科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创新创业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四川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典型”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规定,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参评学生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2024-2025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三)参评学生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四)参评学生须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其创新创业事迹真实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感染力,能在大学生中起到教育、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曾获评往届“创新创业典型”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定。
二、评选范围
参评学生应为在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成绩及成果应为该学年取得,其中双创项目以立项公示时间计算,双创大赛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计算,学术论文以见刊(在线)时间计算,发明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计算,注册公司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计算。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院将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至学校参评。学校最终评选10名,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
四、材料提交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典型基本信息统计表》《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典型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1、2),同时提交本学年的成绩证明(必修课成绩、综测成绩),省级及以上双创项目结题/立项证明,省级及以上双创大赛获奖证明,论文(已正式发表)、专利(已获授权)证明,以法人身份注册公司证明,入驻校级孵化园证明,领办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
(二)电子版材料请以文件夹形式按照“风景园林学院-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内含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5教50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ianlee1008@163.com。
(三)学院将对学生的参评资格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附件:
1. 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典型基本信息统计表
2. 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典型成果信息统计表
风景园林学院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