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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关于2025年秋季团员发展工作通知

时间:2025-10-15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团发〔2025〕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秋季发展团员指标

2025年秋季学院发展团员指标数为21个。

二、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2.政治思想上先进。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3.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应在志愿四川上注册志愿者,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或志愿四川平台应有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相关记录;

4.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在班团建设、学院文化建设、学风建设以及体育竞赛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以学工网成绩为准),新生暂不要求成绩。上一学期无挂科、补考等情况,思政课学习成绩为优良;

5.优先发展的条件。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或通报表扬等。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学习勤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发展团员的确定

本次发展团员从学院2025年入团积极分子中遴选产生,入团积极分子名单见《2025年秋季入团积极分子名单》(附件1)。

学院团委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审核和必要的综合考察,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发展标准和细则参考《风景园林学院入团积极分子考核细则》(附件2)。

四、其他安排

1.各团支部需在10月15日(周四)20:00前督促本班入团积极分子加入QQ群:1021443982,后续考核等发展团员通知将在群内通知。

2.如有疑问,详情请QQ咨询学院组织部。组织部禹同学,QQ:3484973822;王同学,QQ:2327605016;苏同学,QQ:1402537989


风景园林学院团委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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