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实践团队、各同学:
根据学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风景园林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后期材料收集及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
参与四川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个人、指导教师。
二、基础要求
原则上,在校本科生需全员参加社会实践,各班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率需达100%。
参加风景园林学院实践团队(队长为风景园林学院同学)的外院同学请将相关实践材料交至风景园林学院;参加外院实践团队(队长为外院同学)的风景园林学院同学所交的材料请按照队长所在学院相关要求,交至队长所在学院。
所有基础材料提交合格的团队/个人,方为社会实践活动认定成功,可获得二课及综测学分,并参与社会实践评优。
(一)提交形式
团队形式:须先完成团队报备,并且按相关要求提交团队实践报告、活动照片等社会实践后期材料后,方可进行民主推选评优。未完成报备的团队成员,只能以个人实践条件参与认定和评优。
个人形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个人实践报告、活动照片等社会实践后期材料的提交后,班级内部民主推荐参与评优。
(二)提交时间:
请各团队/小班负责人按下述材料内容整理打包,于8月31日(周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实践部官方邮箱:sicaufysjb@163.com。
(三)提交内容:
1.校级重点团队:
附件2.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报告》
附件2.3《2025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结项表》
附件2.4《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基础分加分表》
附件2.5《2025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总表》
3—5张社会实践照片(压缩包命名“校重+**团队)
2.院级重点团队:
附件2.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报告》
附件2.4《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基础分加分表》
附件2.5《2025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总表》
3—5张社会实践照片(压缩包命名“院重+**团队)
3.一般团队:
附件2.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报告》
附件2.4《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基础分加分表》
3—5张社会实践照片(压缩包命名“**团队”)
4.个人社会实践(个人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附件2.1《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个人)报告》
附件2.4《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基础分加分表》
3—5张社会实践照片
注:个人社会实践请各位同学统一交于班长支书处,班长支书以小班为单位打包发送实践部邮箱。
(总压缩包命名教务网格式+个人社会实践,例风景园林202302+个人社会实践;单个人文件包命名学号+姓名)
注: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在学校开展社会实践的,“单位意见”由指导老师填写,学院统一进行盖章;在特定地点或单位参加实践,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若实践地无法签字盖章,正常提交未盖章版本,将由学院统一进行盖章。
三、评选项目与要求
(一)集体奖
申报材料见附件3 《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集体奖评选材料》,申请各级集体奖的团队均只提交一份申请文件,学院评审组将按照各级评选标准进行分别推荐,推荐参评校级十佳/优秀团队未成功自动归为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 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各团队。
(2)评选标准:紧扣主题,结合专业,内容丰富,实践时长不少于10天,有老师全程指导。在A或B类媒体发表不少于1篇或2篇报道。原则上应高质量完成1项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或成果展示册等,获实践单位或服务地相关部门认可,有官方开具的表扬信、成果采纳证明等。
(3)评选指标:评选不超过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总数15%的团队(约12支)为院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4)奖励:奖状,团队可按不超过团队人数20%推荐校级先进个人,按不超过团队人数30%推荐院级先进个人。
2.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申报主体:择优推荐不超过社会实践团队总数15%的团队(约12支)参与校级评选
(2)推荐标准:紧扣主题,结合专业,内容丰富,实践时长不少于10天,有老师全程指导。高质量完成1项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或成果展示册等。在A、B类媒体分别发表不少于1篇和2篇报道。原则上应获实践单位或服务地相关部门认可,有官方开具的表扬信、成果采纳证明等。
(3)奖励:奖状,团队按不超过团队人数30%推荐校级先进个人,按不超过团队人数30%推荐院级先进个人。
3.校级社会实践十佳团队
(1)申报主体:择优推荐1支团队参与校级评选
(2)推荐标准:紧扣时代所需,主题突出。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实践时长不少于10天,团队涵盖本硕博、由多支分队构成、有老师全程指导,获评院级重点支持项目原则上优先。至少完成3项如高水平实践论文、调研报告、成果展示册等成果。在A类媒体发表不少于2篇报道,社会认可度高。获实践单位或服务地相关部门认可,有官方开具的表扬信、成果采纳证明等。
(3)奖励:奖牌、奖金1500元/支,团队按照不超过团队人数40%评选校级先进个人、不超过团队人数40%评选院级先进个人。
4.校级社会实践专项卓越团队
(1)申报主体:择优推荐1-2支团队参与校级评选
(2)评选标准:紧扣地方需求,融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实践内容充实,实践时长不少于10天,圆满完成申报书规划内容,有老师全程指导,原则上获校级重点支持团队优先。至少形成1项如高水平实践论文、调研报告、实践案例、成果展示册等高质量成果(报告、案例模版见附件7《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案例模板》、附件8《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模板》)。在A类媒体发表不少于1篇报道。
(3)奖励:奖状,团队可按照不超过团队总数30%评选校级先进个人。
(二)个人奖
申报材料见附件4 《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奖评选材料》,各团队报备人员时,做好严格排序按对应比例评选各级优秀个人,校、院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不重合、不兼评。
根据相关政策,硕博研究生仅提供校级个人奖奖状。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参与同学(含硕、博研究生)。
(2)评选标准:社会实践积极主动,在团队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带领团队高质量完成实践报告,受到实践单位的认可。
(3)评选指标及流程:各类别按对应比例推荐评选;
各团队最终可申报校/院级优秀个人评选比例需待学院、学校评选结束并发布名单后方可确定。各团队可根据团队评选结果按相关比例进行校、院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推荐;按比例算取后取整,未满1人即舍去。
“个人”类别推优以班级为单位,以非团队参加实践的学生人数为基础,按比例算取后四舍五入,未满1人按1人计,基数为0的班级,不参与此项推荐。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5)各类别先进个人比例具体分配如下
类别 |
评选院级先进个人 比例 |
评选校级先进个人 比例 |
个人 |
院优5% |
校优5% |
普通团队 |
院优20% |
校优20% |
院级优秀团队 |
院优30% |
校优20% |
校级优秀团队 |
院优30% |
校优30% |
校级十佳团队 |
院优40% |
校优40% |
2.优秀通讯员
(1)申报主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或团队专职通讯员。
(2)评选标准:宣传意识强,能及时报道社会实践开展情况,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A或B类媒体上发表稿件4篇。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每个班级或团队限报1人,学院择优向校团委推荐0-2名,参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通讯员;其余达到评选标准者及未获批校级优秀者获评院级优秀通讯员。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
(2)评选标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从负责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或指导团队入选国家、省级专项或重点团队,或获评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校院级重点项目等指导老师中择优推荐1名。
(3)奖励:奖状、奖金1000元/人。
(三)成果奖
申请格式参考附件5《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奖评选材料》,并严格按照说明进行命名整理。
1.社会实践优秀视频及图文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案例、视频和摄影作品。
(2)评选标准:主题明确,能真实反映实践内容; 作品具有较强艺术性、逻辑性; 作品在各大媒体发布,获主流媒体认可,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力。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 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高清), 超过100MB需上传网络提交链接; 图片大小要求1~15MB,格式为PNG或JPG, 图片以“风景园林学院XX团队在XXX”命名。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学院评选组从申报项目中择优向校团委推荐3-4件参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视频及图文。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2.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2)评选标准: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结构严谨,调查分析方法科学有效,提出具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实践地或相关部门采纳、认可或表扬等。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学院评选组从申报项目中择优向校团委推荐0-3篇参评校级优秀调研报告,另评选0-6篇院级优秀调研报告。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3.优秀公益科普课程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公益科普课程。
(2)评选标准:课程设计完整,教具丰富,特色鲜明,成体系,可推广。
(3)评选指标及要求:自主申报,学院评选组从申报项目中择优向校团委推荐0-1个参评校级优秀公益科普课程,另评选0-3个院级优秀公益科普课程。
(4)奖励: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基地。
(2)评选标准:与学院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相结合,满足学生开展长期项目化、品牌化、专业化社会实践基础条件; 建立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年,团队至少在基地开展3次以上社会实践; 团队曾获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或社会实践十佳团队不少于3项(次);相关实践活动在各类媒体报道不少于5篇。
(3)评选指标及要求:学院按要求向学校推荐,全校评选不超过30个。
(4)奖励:挂牌“四川农业大学科创乡村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四、推优方式
1.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同等条件下团队/成员本季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校(地市)级表彰,在国家级、省级、校(地市)级、院级官方媒体报道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推选次序按对应级别排列)
2.学院评选采用申报遴选制,各团队可根据团队实际开展实践活动内容自行向学院申报。学校团委最终从各学院推荐项目中审定和遴选校级社会实践各类优秀团队/成果(获校级各类优秀的,不再获评院级奖励)。
五、参与方式
1.请参与评选风景园林学院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的团队或个人(以小班为单位)由团队负责人/小班负责人统一于2025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将评优材料(除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外的评优项目,邮件命名***团队/***班)打包发至实践部官方邮箱sicaufysjb@163.com。
2.校、院级先进个人各团队最终可申报校、院级先进个人评选比例需待学院、学校评选结束并发布名单后最终确定。
届时请各团队根据团队评选结果按相关比例进行校、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并于2025年9月3日18:00前将附件4.1《2025年暑期校、院级先进个人加分名单》打包发至邮箱 sicaufysjb@163.com。
六、其他
(一)团队成员评优归属
以团队队长立项所在学院社会实践评优细则为准,即,风院学生参加其他学院团队,以其团队所在学院评优标准执行;其他学院参与风院立项团队,以风院标准评优。
(二)转专业问题
团队实践,转专业不受影响,参照团队归属学院标准推荐;个人实践,相关推荐回原学院原班级。
(三)团队人员临时变动
原则上,此次评优团队提交的成员信息表应与立项提交的成员信息需一致,不得随意增添成员、更改成员。如确有变化,须指导老师或实践单位提供证明或说明。
(四)参与多个团队、多项实践活动者
相关同学实践活动参与分,以二课年度计分要求为准,推优出口有且只能选择一支立项团队或所在班级,且校院荣誉不重合。
如有疑问,欢迎加入风景园林学院社会实践交流群(群号:①569552038②600340138③738759478④143158423)或咨询风景园林学院团委实践部:张同学:2063838134、胡同学:3400785426、费同学:2105651341。
风景园林学院团委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