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版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3


2026届毕业生:

为确保 2026 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 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 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1.5月23日-6月6日,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以及论文期刊封面、检索目录、正刊论文pdf全文、发明专利查询结果、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等。成果认定汇总表及支撑材料需提交电子档,并按申报类别单独建立文件夹,压缩包以“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命名,于6月6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514068066@qq.com。

2.6月6日-9日,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天。

3.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学术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6日。

2.提交材料时间:6月6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不再进行认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风景园林学院团委

2025年5月23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盟遂合作”遂宁籍学子资助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