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评选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时间:2025-05-08


各师生党支部、各位党员: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激励全院同学积极奋进。学院党委决定评选推荐2025年度师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职工、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中共正式党员、各师生党支部。

二、评选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各师生党支部可推荐或个人自荐0-2名正式党员,学院党委从中择优推荐0-2名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学院党委组织推荐0-3个。

三、评选条件

参照学校“两优一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代的任务。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本科生2024-2025学年必修加权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为专业年级前30%,研究生修读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

3.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在关键时刻、重要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推荐程序

1.推荐。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师生公认”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考察。对推荐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评价。

3.确定拟推荐评选对象。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审查,研究确定校院两级拟评选及推荐评选对象。

4.公示。在学院网站对拟推荐评选对象进行公示。

五、材料提交

请各支部与参评同志认真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2),填写时应对相关事迹做详细说明。请以支部为单位(须严格排序)于5月15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XX党支部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763459548@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上一篇: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风景园林学院正式代表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风景园林学院代表候选人提名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