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本人自愿申请,各小班团支部民主推荐,各学生党支部讨论,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查,报学院党委批准,现将本次拟推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五天。广大师生对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17:00前到学院党委办公室(5教508)反映。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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